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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水准及目标 - 应急服务

1. 紧急动员

遇有灾祸需要民安队紧急动员协助时,民安队会调派紧急救援中队到灾场,协助正规部队疏散及拯救灾民。紧急救援中队回应召援至到达灾场的时间为 1.5 小时。

2. 山野搜索及抢救行动

民安队山岭搜救中队负责搜索及抢救被困山岭地区的人士。山岭搜救中队回应紧急行动召援的时间为 1 小时。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,一队山岭搜救中队人员会在民安队总部轮值候命,即时回应紧急动员的要求。

3. 水灾救援

每当水浸警告生效时,民安队水灾救援小队便会到有关消防局候命,协助消防处进行水灾救援工作。民安队指挥中心亦会启动。民安队回应水灾救援行动的时间为 1 小时。

4. 台风袭港期间的候命出动服务

在八号或以上风球悬挂时,民安队会即时派员在指挥中心及区域行动中心当值。如需提供紧急服务,民安队可在10分钟内调派人员出动。

5. 防止山火任务

在每年 10 月至翌年 4 月的干燥季节,逢星期日及公众假期,以及在红色 / 黄色火灾危险警告生效期间,民安队均会派员在各个郊野公园管理中心轮值候命,协助渔农自然护理署扑灭山火。

 

图片 -执行防止山火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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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执行防止山火任务

图片 -山野搜索及抢救行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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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山野搜索及抢救行动

 

 

 
  2011 © | 重要告示 最后更新于: 2011年3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