登山活動安全須知
登山安全守則
1.
應留意同行者人數、年齡、性別及經驗,切勿高估自己及同行者的能力;
2.
盡量選擇一些較多旅行人士使用的山徑,沿途如有村落、小商店及電話,將有利補給及方便在有需要時求救;
3.
選擇一些由漁農自然護理署負責保養的山徑,並應沿設定的路徑而行,切忌使用捷徑和不明顯的山路;
4.
把行程表及同行者資料複製一份,留給家人、朋友或負責這次活動的團體,萬一發生意外或未有依時完成旅程,他們亦可代為通知警方及尋求協助;
5.
登山前,把行程表及有關資料留給當地警署,下山後,勿忘向該警署報告並取消備案;
6.
如在炎夏季節遠足,應選擇有林蔭及水源的路徑,並在策劃行程時預計多些休息時間。此外,整個旅程不宜太長;
7.
如預知天氣變壞,應及早改變計劃或取消活動。
遠足安全守則
1.
出發前應注意天氣情況,尤其要留意是否會有雷暴、風雨或氣溫驟降等情況;
2.
應清楚了解將行經的地區,留意警署,郊野公園管理站及求救電話的位置;
3.
留意火災危險警告訊號,如果當日天氣乾燥,切勿隨便生火;
4.
必須穿著適當的衣物及行山鞋,並帶備太陽帽及行山手杖;
5.
應攜帶以下物品:地圖、指南針、急救藥品、電筒、哨子、紙筆、禦寒衣物、雨具、後備食糧、充足的食水,以及通訊器材如流動電話;
6.
為方便行走和攀山,請將第5項所述的物品妥善地放在背囊內;
7.
應結伴同行,確保同行者中有具備遠足經驗及急救知識的人士;
8.
如在山野間迷途,應選擇原路折返,切勿強行前進;
9.
旅程中如遇上意外,應盡快尋求協助。
露營安全守則
1.
選擇適當的露營地點,切勿在懸崖峭壁之上、軍事練靶場附近、密林草叢之間紮營。此外,還須注意當地會否受到海浪和山洪的沖擊。選用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的露營場地是較佳的選擇;
2.
留意火災危險警告訊號;切勿讓任何火種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燃燒,離開營地時必須把所有火種熄滅,以防死灰復燃;
3.
紮營時須把營釘釘身完全插入地下,離開時須確保所有營釘已經拔出;
4.
為防夜間走動時絆倒,應在營幕繫上一些顏色鮮明的標誌;
5.
小心使用摺合式小刀,以防操作時不慎被刀刃割傷;
6.
烹調爐具及器皿應放置在穩固的平面上,以防翻倒灼傷;
7.
須帶備急救藥品,並確保有組員懂得施行急救。
8.
切勿在營幕內煮食。
求救須知
1.
可利用哨子、電筒及燈光等方法,發出國際山嶺遇難訊號及摩氏密碼求救訊號;
2.
發出國際山嶺遇難訊號的方法如下:
A.
在一分鐘內發出六次訊號;
B.
停頓一分鐘;
C.
重覆(A)及(B);
3.
發出摩氏密碼求救訊號的方法如下:發出三短、三長、三短的訊號;
4.
可揮舞顏色鮮明的衣物,以吸引拯救人員或其他人士的注意;
5.
如使用手提電話求救,應先清楚自已的所在地點,然後找一個收發電訊較佳的位置,致電警方,之後減少不必要的通話,以免浪費電源及妨礙拯救人員與你聯絡;
6.
如派人下山求救,最少應有兩人同行,互相照應,並預備求救書一份,方便警方工作。求救書應詳細填寫以下資料;
A.
意外發生的時間、正確地點及座標;
B.
附近地形及特別景物;
C.
傷者數目及留在現場的人數;
D.
傷者的傷勢;
E.
已施行的急救;
F.
所需的支援;
G.
傷者個人資料。
相關資訊
:
民安隊山嶺搜索中隊
相關電話
2007 © |
重要告示
最後更新於:
2006年8月29日
.
登山活動安全須知
.
安全訓練顧問服務
.
相關電話
.
部隊簡介
.
服務範圍
.
服務水準及目標
.
理想、使命與信念
.
條例及規例述要
.
民眾安全服務處
.
民眾安全服務隊
.
辦事處及訓練中心
.
下載區
.
民安隊刊物